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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上一篇,出自言葉要演講的階段,雪村提及了所謂一萬小時定律。
此一萬小時定律根據作品中所述:
「無論在任何領域,若想達到頂尖水平,都需要一萬個小時以上的練習。」
對此,這邊想先以一個簡單的例子做出反論。
我知道在大陸,棒球並不是一個盛行的運動,
即便如此,鈴木一朗這位人物我想多少還是廣為人知的。
Ichiro的成就我想就不必贅述,
簡單說,不僅在日本,在美國他也是傳奇等級的人物。
即便尚未進到MLB名人堂,但他也等同於一隻腳踏入古柏鎮了,
畢竟他去年才退休還沒有票選資格(MLB的HoF要退休五年才有票選資格)。
這位傳奇的人物他體型精瘦,怎麼看也不像是一位能夠在運動界成功的人物,
但他過去曾經說過:「我的練習不輸給任何人」。
雖然現在的他與其父親決裂,但有今天的他確實也必須歸功於他的父親,
畢竟就是他的父親讓他將他的童年付出給了棒球,
每天五六小時的練習一直持之以恆,早已有數萬小時的練習量,
這也印證了練習的重要性,而一萬小時並不是一個很確實的數據。
這邊並沒有要特別污名化作品所提及的這句話,
其實當中也有「以上」這樣的文字存在,但作品的表達確實並不精確。
參考了複數個來源,提及動畫所提及的安德斯.艾瑞克森的真實想法。
本作過於簡單的帶過,很顯然地只是以量為主軸,
擅自認定一萬小時練習就可讓人出師的現象並不該被苟同。
艾瑞克森的真實想法還必須參酌「質」在其中。
試想,一萬小時看似多,但其實並不然。
一天練習5小時,一週練習5天為例,一年(365.25天)約莫260.89天的練習,
這樣的情形下需要7-8年的時間即可完成,說短不短,但說長也不長啊。
換言之,這樣的時間是每個人在成長過程中都可以付出的量,
但最終在不同個體的表現比較下,我們依舊可以看出相當程度的差異。
這其中決定結果的不僅是天賦之間的差異,還有其心態與方法的不同。
天賦的不同並沒有辦法很直接的彌補,但相同天賦的兩人如果一方想贏另一方,
其練習的態度與方法就顯得格外重要,這也是上一段所提及的「質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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綜合上述,簡單說,量並不是練習的重點。
不是說量不重要,畢竟勤奮的練習只要用對方法絕對是利遠大於弊,
但重點是,「用對方法」同時保持「正確的心態」,
這也是在作品中提到這個定律時所忽視的關鍵。
事實上僅僅一萬小時的練習也不夠,想真正成為達人,
以一朗為例,在少有日本打者可以在MLB取得成功的情形下一朗卻成了傳奇,
數萬小時的練習往往是必須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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