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ersia 发表于 2018-7-29 19:56 [查看图片]
不如說...台灣很多不都是這樣?
我舉例好了,像是信義區當初酒店的殺警案,寫寫作文後一堆後來還不是販毒 ...
嗯...是很多沒錯。
感覺道歉聲明已經變成免死金牌似的,仿彿寫完交差後就沒事了...
那個放話的最後好像是因為持有精神疾病的證明,所以沒被判死...
嘛...不過是不是想藉著裝瘋賣傻來躲避死刑也沒人知道= =
是的,確實類似案例也不少。只能希望她們的眼睛睜亮點,不要輕易被眼前的名利給迷惑...
對,且既然要關的話,最好關久一點,免得又出來害人!
欸...原來志波姬也是那樣啊,看來我知道的太多了
